单独乘机的无人陪伴孕妇旅客服务
乘机须知
1.我们接受怀孕不足8个月(32周)的孕妇乘机(医生诊断不适应乘机者除外),为了保障您顺利出行,请您携带可以证明孕周期的相关证明购票乘机。如您需要协助服务及有其他需求,请您在提出乘机需求时填写《特殊旅客服务需求单A类》(请点击此处查看),我们很乐意帮助您。
2.怀孕超过8个月(32周)(含)但不足9个月(36周)(不含)的健康孕妇,需携带:医疗机构开具的在乘机前30天内(含)签发的孕检报告,或有医生签名/盖姓名章的注明怀孕周数的诊断证明。如孕检报告/诊断证明为电子版,须为医疗机构官方平台发布。
3.为了您的安全,建议下列旅客选择其他方式出行:怀孕9个月(36周)(含)以上者;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,已知为多胎妊娠或者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;产后不足7天者,难产以及早产经医生诊断不宜乘机者。
4.我们暂不为32周(含)-36周(不含)孕妇旅客办理中转联程服务。如您需搭乘不同承运人运输的联程航班,请先征得联程航班承运人同意后再购票。
单独乘机的无人陪伴孕妇旅客服务
1.如果您是36周以下的孕妇旅客需要单独乘机,我们在北京、太原、海口、西安、广州、乌鲁木齐、长沙、杭州、深圳、三亚、天津、重庆、绵阳、黔江的点对点进出港国内航班上(始发站和目的站必须同时为上述范围内城市)为您提供全程的无人陪伴服务(始发站送机、空中专门照顾、目的站接机)。
温馨提示:当航班发生备降,备降地机场不在此站点范围时,因备降机场条件限制,地面可能无法提供全程陪同服务。
2.您可在购票时申请无陪服务,如您未在购票时申请,到达机场后请至少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60分钟前在机场值机柜台提出办理无陪服务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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